根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条例实施办法,第十条: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额为职工个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个人、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为8%。
我现在的个人公积金每月个人才缴121元,按比例8%算,月工资为1512.5元,可我的前两年的月工资就已经超过1521.5元,将近两千元了。单位公积金从来就没给调整过,这是为什么?单位说是按最低标准给上的,对吗?我单位在河东,华北勘察设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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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1年3月7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