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好:
我是在天津工作的外地人,现在已经在天津买房,希望能够落户到天津。
我是全日制本科,2006年毕业, 2009年到天津工作,2010年在津南区买房。现在我的户口在江西南昌,档案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放,我这种情况可以按照人才引进落户到我的房子的地方吗?如何办理啊?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3月1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与我市注册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在津有落户条件,可到公安机关按人才引进政策申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