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天津市血液中心的一名正式职工,参加工作时户口落在本单位(属于集体户口,非农业),我想把户口迁回原籍天津市宁河县潘庄镇潘庄村,请问可以迁回吗?如果可以的话需要办理什么手续?谢谢!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3月1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户政部门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或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