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我爱人06年使用住房公积金合贷购买一套80平米住房,我为房产的户主。贷款现还有不足6万元。
我2009年单位分了一套房屋,2010年单位给办了产权证。
现在我们有了一个孩子,由于两套房子都是一室一厅的格局,想改善一下,请问我还能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吗,是算2套还是3套?
如果我把单位分的房子过户给父母,是否就可以按照第二套房贷款。
王焕志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2月2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