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何认定第二套住房?是认房,还是认贷?如果原来有过一次贷款购房,现在已经提前还清并把房屋卖出,这还认定为一套住房吗?
老邵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2月2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