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在静海县金桥国贸中心购买了住房一套,当时销售人员称该楼属县第一小学的片,但近期我再去销售处问询该事,销售人员称当时县里已同意了,2010年适龄的业主孩子已在一小就学了,以后就不算了。我想问一下,这样的行文算不算欺诈,如何解决,怕开发商不承认,我留有音像资料,希望静海县政府能给我一个说法!
尊敬的“董文顺”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2月18日
尊敬的“董文顺”网友:
您好!关于金桥国贸中心楼区孩子就学问题,县政府没有制定任何相关文件。对于九年义务教育儿童入学,按照户籍与房产证相一致,划片就近入学的办法执行。
静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