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区领导同志:
你好!我是居住在西青道12号楼的普通居民,在此居住已有近20年的时间,本楼的两部电梯一直都是沿用上下午分时段单双号使用,但是由于居住居民密集,同等电梯在我国的使用频率相当于国外的10几倍或更高,一台电梯平均每天运行百余次。又由于我们的电梯档次低、运行频率高,故造成设备老化程度快,故障频繁,是需要更新换代的时候了。
2005年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颁布了《住宅电梯使用年限规定》。规定》指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电梯应报废:第一,建筑物仅设计一部电梯(无备用梯)的,使用时间达到15年;有备用梯达到18年。第二,属于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已明令停止生产,而运行时间已超过15年的。第三,主机和其他主要配套件磨损严重,设备已经过三次以上大修,再次维修工程的投资费用超过设备折旧残值的。《规定》也有一些宽限条件,让这些电梯可申请延期报废,但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5年。如厂家质量保证书中对产品的报废年限规定超过15年;对老式电梯的主要部件曾进行过改造,经检测机构鉴定,其功能、技术性能指标均接近新装住宅电梯水平的。不过,所有已达到报废年限而暂不更新的电梯,产权人应向电梯检测机构申请检测,由电梯检测机构对该电梯进行技术鉴定,经鉴定可继续使用的,检测周期缩短为每六个月一次。
因此,我代表广大居民向区领导求助,希望可以重视电梯的安全问题,做到未雨绸缪,不要出了事才亡羊补牢。另外,西青道几座高层老年人居多,电梯在每天的23:00到6:00期间是停运的,在此期间一旦有突发疾病的老人需要抢救,就一定会延误时间。还请领导同志对电梯运行时间问题仔细斟酌,以方便居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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