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楼共3户,其中一独单最近出租给了快递公司,和我单元一墙之隔,每天来回搬运快递物品,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而且对小区安全带来隐患。去委员会通知房主后,房主并不配合。
1:这事应由谁来管?2:这是没人管!3:小区房屋可以出租给快递公司?4:我应怎么办?特此投诉!
老小孩网民: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1月31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1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