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局您好!
我贷款买了一套期房子,现在还没有交房子呢,当时购房合同上写的我的名字与我女朋友(还没有结婚)两个人的名字。首付是我出的,贷款是以我的名字办理的,当然还贷款也是我还的。现在所有购房的资料等,都在我的手上。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协议。
现在我们分手了。我应该如何保障我的权益?
马于飞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