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紫瑞业主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你反映的情况,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了解情况。经查,紫瑞园小区签订《天津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为0.5元/每平米/月,自2008年1月份开始,小区业主缴纳物业费每况愈下,至2009年每月收入均在1-1.3万元之间,每月支出6万左右,物业公司入不敷出,无法维持小区的正常服务,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10年4月1日开始暂时变更为15元/户/月(服务费),小区物业公司提供院落清扫、生活垃圾清运、楼道照明、路灯照明四项服务,北辰电力局对小区的电梯和路灯都换装了独立插卡电表,由于小区收费每况愈下无法垫付小区电费,北辰电力局对高层电梯和路灯停止供电。时值春节之际,物业公司于小区各楼门代表集中共同协商暂由物业公司垫付拖欠电费协调电力局恢复高层电梯运行,并派员工继续入户收费,同时购置灯泡对小区内破损路灯灯泡进行修复。目前,梯泵费业主缴费率仅为20%,但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大协调力度,争取妥善解决缴费不足问题,为广大业主提供物业基本服务。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办公室
北辰区房管局
2011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