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在天津工作10年多,单位是辽宁邮电设计院在天津注册的分院。学历本科(成人),在滨海有住房。现求助政府给予详细的落户条件参考。在此感谢天津市公安局!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1月25日
尊敬的宋殿波: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根据您的情况,按现行户口管理规定,您不符合本市人才引进条件,暂不能在津落户。如您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