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汉沽新开北路海尚豪庭4号楼底商(裙楼)开饭馆(永和豆浆)扰民,该底商设计时未考虑成饭馆,未设置排风系统,现在在底商(裙楼)顶部安装了风道,油烟从风道排出,严重污染环境,噪声很大(包括空调室外机),居民无法开窗。根据相关规定住宅小区禁止开饭馆,这个饭馆仍然开张,且扰民,可否管管?
尊敬的举报人,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有关汉沽新开北路海尚豪庭4号楼底商(裙楼)开饭馆(永和豆浆)扰民、污染环境问题,需向环保部门反映,联系电话:12369。
(2)有关是否允许经营的问题,需向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反映,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市政府有关《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和有关部门食品安全职责并建立责任制的意见》(津政发{2010}8号)、《关于加强我市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津政办发[2010]129号)等规定,餐饮服务需取得餐饮服务许可后方可到工商机关起照,对于餐饮服务未取得服务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由市食品行政许可审批部门负责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