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唐官屯马辛庄的,是1995年上的中专,1999年毕的业,毕业后找不到工作,一直打零工维持生活,户口也由农业转为非农业,现在孩子的户口也是非农业,妻子是外省人不到十年还迁不过来,听说迁过来也是非农业,一家六口人只有父母两口人土地,现在父母也老了,没有赚钱的能力,最近104国道要给村民分钱的事闹的沸沸扬扬,也有一些我这样的非农业找过村委会,村委会给的答复好像是没有我们的补偿款,但是我看了静海政发(2009)4号文件,应该有我们的补偿款,补偿款是跟农业的一样呀 ,还是按不同的比例分,我们的孩子有吗?如果分钱的时候没有我们的,我们该怎没办,难道我们这样的人群一点权力都没有了吗?还有最近村里的官员们又说要拿这部分钱买回以前因为村里欠银行贷款所抵的土地,他们有这个权利吗?,还有104国道到底占了马辛庄多少地,补偿费用多少,请给予答复,谢谢!
尊敬的“希望公平”网友: 您好!您所提问题,唐官屯镇政府会与您联系解决。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