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本人原户籍所在地为河北省承德市,城市户口,由于毕业后留津工作,所有五险一金均在天津市交纳,并已交纳6年。2009年在天津河东区已购80平米新房一套,妻子为天津市和平区人,户口所在地为和平区。
请问我需要什么条件及手续,可以把我的户口迁入天津市,如何办理?需要去什么部门咨询?
谢谢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1月24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与我市注册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在津有落户条件,可到公安机关按人才引进政策申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