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于2004年4月在河西区小海地儒林园买了一套商品房,到2005年入住后产权证发下后发现土地状一栏为国有土地,在2010年过户到我的名下,土地状况一栏为空白,也没收土地转让费.后来得知,天津市农垦集团房产开发建设公司在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建商品房出售,还发了产权证,买房的业主也没有土地使用权,严重侵犯了儒林园800多户业主的合法权益.请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认真调查处理
刘学潭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1月1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