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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苏**   提问时间: 2011-01-07 20:07
 标题:关于公积金贷款的问题
内容:

    我想用公积金贷款买套房,可老婆名下已经有套酒店式公寓在还贷款,不知道酒店式公寓是否算我们的首套住房贷款,我们再买房是否要按照二套房计算?我们能否公积金贷到款,夫妻都有公积金没有使用过,贷款上限是多少?需要什么手续?

回复部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2011-01-11 14:20   是否超时:否

您好,个人住房贷款笔数以《个人信用报告》和《住房公积金还款情况查询单》上的记载进行认定,您可以在贷款时携带贷款相关资料到贷款银行查询。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购买商品住房、该商品住房是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的首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20%的首付款(即贷款额度不高于购房价款的80%);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即贷款额度不高于购房价款的70%。该商品住房是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的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首付款即贷款额度不高于购房价款的50%。关于贷款额度的计算,您可以在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的便民手册中自行计算,或者直接咨询贷款银行并以贷款银行的计算为准。更多问题请您拨打96266进行人工咨询或浏览公积金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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