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们有个远房亲戚,他仅有一套东沽还迁房由于经济原因打算转让,而我没有房子急需买房结婚(本人本地户口),就达成了口头协议。今年2月初交钱拿钥匙。
请问:1.没有下来产权证的还迁房是否可以买卖?是否合法?买卖双方有什么相关的法律责任?
2.买卖还迁房(五年内的)需缴纳哪些税费及缴纳比例?在五年以内买卖还迁房的过户费要比五年之后的过户费高出哪些项目?
3.无产权的还迁房以私下口头协议的形式买卖,有中间人作证,合法吗?
4.如果等房产证下来后对方执意不肯过户,我要想让对方过户要做些什么?
烦请您在百忙之中予以解答。
祝你工作顺利!
韦彦旭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