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我是外地人农业户口在天津已经贷款购房,但是没有蓝印户口.而我女朋友是天津市津南区小站迎新村的. 我们俩商量想在津南领取结婚证. 户口落在天津,为了以后孩子上学方便, 可是迎新不接收我的户口。如果结婚我女朋友的户口也必须迁出迎新村, 哪有这样的道理。
现在结婚户口问题不是可以落到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么?难道就是因为拆迁 就必须迁走。 这样对我们公平么?
以后有了孩子 户口难道还落在老家。以后上学影响也太大了
请领导帮忙解决下问题!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1月5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2011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