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本月23日我给您的留言,已经转到人力社保局,并且也给了答复。答复称:“本市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接到答复,我们到和平社保,接待人员仍告诉我们“不知道有相关政策”,还是不给办理。因此在此次写信给您麻烦您指示政府职能部门能把话说得更具体更清楚一些,把工作做到位。希望职能部门具体回答如下问题:
1.76年参加工作90年辞职,工作15年,现在53岁的女性能否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后享受按月领取退休金?
2.如何办理,依据的文件号或名称?
3.市里的政策是否已经贯彻到区里,区里仍然说不知道,不给办,我们怎么办,去找谁?
请政府职能部门逐条具体回答,你们太原则的答复,会让老百姓跑断腿。拜托了。
尊敬的网友:
您好!1.90年个人办理辞职手续,不符合审定连续工龄的条件,所以按照城镇企业养老保险的规定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
2.上次回复中已经写明,建议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请注意不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申请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请注意不是社保分中心。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