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领导:
您好!我是塘沽区2008年4月公开招聘的派遣制视频监控员,如今工作已经快3年了,除了每月一千元出点头儿的工资之外,什么福利待遇也没有(防暑降温、冬季取暖等),而且到现在为止工资只调动了一次(长了一百元而已)。如今通货膨胀日益严重,社会最低生活保证金逐步在提高,退休人员也提高了工资,而我们虽然名义上有了工作,但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对我们一个负责收管理费,一个负责使用,问到工资问题时,都推向对方,说自己不负责这方面的问题,我们只想知道关于我们的工资和福利到底有没有人管(因为据说我们的开支是属于财政局开支的)?
因为不知该把此问题提交给哪个部门,很是冒昧地给贵局领导写了这个函,恳请贵局领导能够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此事,拜托局领导能够关注一下,让我们能够更安心的做好工作。
衷心祝福您事事如意!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劳务派遣员工也应当享受防暑降温、冬季取暖等福利待遇。如果相关待遇没有得到保障,劳务派遣员工应当与签订劳动合同的派遣单位进行协调,协商不成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进行裁决。因受理程序要求,我们不能在此直接受理,希望得到您的理解。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