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2010年研究生毕业,就业于天津市某事业单位,是集体户口,暂时没有买房,男朋友是全日制本科,在外地某事业单位工作,请问我们结婚后能否把我男朋友户口迁入天津,需要哪些条件才能迁入。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12月28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根据您的情况,按现行户口管理规定,待您结婚并在津有名下住房后,您爱人可按人才家属政策申报在津落户。如您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