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想问的问题是:1.本人户口原来是武清区农业户口,在本市上学时户口迁往学校(天津理工),农转非变成集体户口,上面写着南开区的某个派出所,毕业后这个集体户口一直放在手里(到现在不到两年),现在在市区买了房,有了产权证,我是否可以把户口迁到房屋所在地呢?
2.如果不可以,需要什么条件?
尊敬的康建伟: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12月24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根据您的情况,按现行户口管理规定,您可凭个人户口页、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等材料到房产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迁移。如您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