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县长,我是一个刚刚毕业工作一年的大学生,想有些事咨询一下,望相关领导能够回答。
就是关于冯台村占地补助问题,由于开发用地,我村得到一笔补偿款需要进行分配,村长说县文件规定是按户口进行(就是说属于冯台村常住户口的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款),这个无可厚非,我很是赞成,但是有一点我相当不理解: 就是像我一样有老多人由于上大学户口迁往天津市区或外省市了,毕业回来后有的人把户口在迁回来,这时他的户口就变成非农业了(自己一个户口本)这样的人就可以得到占地补偿款;还有像我属于的情况就是上学时户口迁到学校了(天津南开区)毕业后由于工作需要就把户口放在人才了,也就是所谓的户口不在造甲镇冯台村,就得不到占地补偿款,我想问这是为什么,我户口放在人才但是我的籍贯就是宁河县呀,并且我把户口放在人才也是一个集体户口,也没有正式落户在天津市区呀,还有一点就是我也没再天津市区买房呀,也没有正式落户呀,这样的政策对于我们这些大学生来说是不是很不公平呀,请领导能细心解答一下或者给我们相关的政策文件,希望县长能够为民除忧呀。
网友您好:
收到您的留言县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有关部门了解情况。我们会将办理结果通过二次答复的方式告知您,请您继续关注。
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
2010年12月27日
网友你好:
感谢来信,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随着造甲城镇土地流转工作的不断深入,流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补偿分配成为群众关注的大事。按有关规定:享受征地补偿的人员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冯台村经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议定,确定了补偿分配方案。对非农业户口中的一些情况规定:“全日制大中专在校学生(指户口不在本村的,已毕业证为准)、毕业后五年内不在国家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在编的,且不享受合法工资及退休金待遇的人员。”享受本次分配;若分配方案中没有明确规定的,由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议定确认。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造甲城镇人民政府
201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