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8]39号)规定:限价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原则上比测定销售价格前3个月内周边或同地区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低20%左右。
普通商品房标准
1 容积率1 以上
2 90平-144平
3 低于政府指导价
西青区 普通商品房价格标准,不得高于6300
津南区 普通商品房价格标准,不得高于5700
我的问题是:1 限价房为何高于政府指导所在区普通商品住房价格?
2 如果问题1是因为市场原因导致,那限价房购房税费为何不能按照普通商品住房标准减半征收?要明白这是政府责任保障住房
周江涛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