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金松网友:
您好,来信收到。您所提出的问题我们已及时反馈区工商分局,现答复如下:
1、先到工商部门进行名称查询。如果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需到经营地工商所查询名称;如果办理企业营业执照,需到区行政许可中心工商注册登记窗口查询名称。
2、持“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要件:负责人身份证、毕业证、无业证明、职业(从业)药师身份证、毕业证、药师变更单、房屋证明:居委会建制面积要求为60平米;村委会建制面积要求为40平米;经查周围100米内无药店。详情请咨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科,电话:88915409。
3、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持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1寸免冠照片1张、经营用房屋证明(必须是商用房),如办理个体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工商所申办;如办理企业性质的营业执照,到区行政许可中心工商窗口申办。
4、邻村药店若是连锁经营性质的且为总店,符合相关要求后可申办连锁店;若是个体工商户性质的,则不能以连锁形式申请注册。
希望您一如继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各项工作,为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区政府办公室
2010.1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