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本人系大王台村的一村民。最近听说,2010年6月耕地土地流转将要进行。但因补偿的说法尚不明确,特此,为一批非农业户口的人员,做以下咨询:
1.听说要按人口给予补偿,那统计的截至时间是?
2.新生儿也有吗?
3.因上学,将户口转为非农业迁出。这部分人员能否得到补偿?
4.如果非要按户口分配,那么,我们把户口转回来可以吗?需要什么手续?
请相关领导考虑考虑,村干部的亲戚如果有这种情况的亲属,他们肯定
想办法,帮着算为补偿对象了,那对于普通老百姓呢,希望,不失公平。
谢谢相关领导!!!
公平!!!!
这是普通老百姓的期待!!!
网友您好:
收到您的留言县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有关部门了解情况。我们会将办理结果通过二次答复的方式告知您,请您继续关注。
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
2010年12月19日
网友你好:
感谢来信,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随着我镇土地流转工作的不断深入,流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补偿分配成为群众关注的大事。按有关规定:享受征地补偿的人员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照县委、县政府加快新农村的建设步伐,推进“三区联动”发展的决策部署,拟对造甲城镇大王台村约32000亩土地(包括苇地)进行全部流转。土地流转时点日定于2011年6月30日。征地补偿费人员资格就是在土地流转时点日前取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新生儿在土地流转时点日前出生的属于必须分配人员。因上学将户口转为非农业的情况类型比较多,如果有关规定无明确规定的,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议定进行确认。迁转户口问题按照有关政策由户籍管理部门负责,联系电话:69592442。
造甲城镇人民政府 201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