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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赵强    提问时间: 2010-12-13 15:41
 标题:购房合同相关咨询
内容:

    您好:

    我今年按揭贷款买了一套商品房(期房),按揭贷款已经办完并开始还款了。可是在给我资料时,银行只给我了一份借款合同,购房合同和房屋登记证明都没有给我(因为是第一次买房一开始应该给我哪些资料不了解),后来我找他们要他们说应该给我了,在帮我找找看吧。可是都找了半个多月了,每次打电话都说如果找到会联系我的,但到现在还没有信。

    不知道现在这种情况该如何去做,请求帮助,谢谢!

回复部门: 房地产    回复时间: 2010-12-15 16:24    是否超时:

尊敬的赵强网友: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办理商品房按揭贷款的过程中,银行只需核实购房合同和房屋登记证明的原件后,将上述文件的复印件入卷存留即可,在与您签订《借款合同》后,应将《借款合同》的原件交给您。对于您交给银行作为核实原件之用的如《购房合同》和房屋登记证明之类的文件,银行在核对原件后,也应当将原件交给您。

首先如您的《购房合同》和房屋登记证明被银行遗失了,您可以与开发商协商,为您补办相关的文件。同时因补办相关文件过程中使您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可以向银行提出赔偿的要求,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谢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育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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