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2年5月份之前一直在糖精厂工作,当年糖精厂倒闭,我们其中一些人因工作岗位问题被要求继续留守;大约一年后把我们调至化肥厂工作,后因多种原因,有的人离岗,但关系一直在化肥厂;现在化肥厂倒闭,在职职工都得到了相应的补偿,而我们这些当初离岗但关系都在的什么都没有,这些我们也不争,只是想问,我们每年自己交的失业保险为什么不给我们报,我们也到劳动力市场问过,可他们说是厂里不给办。我们自己理解,保险,既然上了,现在出险了,就得给我们报。希望有关部门给我们解释
尊敬的网友:
您好!如果职工符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协助办理。双方就此发生争议,通过劳动仲裁部门进行裁决。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