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在一家独资企业工作11年,该企业从来没有发过煤火费。我在今年的7月24日离职了,想咨询相关领导我还能追回这11年的煤火费吗?如果可以我将怎么做?如果不可以原因是什么,以便借鉴。请相关领导给予解答。
谢谢了。
尊敬的网友:
您好!劳动争议仲裁受理的时效是自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之内。至于您到的11年冬季取暖补贴待遇问题,由仲裁部门进行裁决,我们不能在此简单判断。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