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论坛 | 财经 | 体育 | 时尚 | 地产 | I T | 健康 | 游戏 | 滨海 | 保税 | 旅游 | 电视 | 视频 | 家电 | 未成年人| 赶集 婚嫁
民生 | 18街 | 理财 | 泰达 | 文娱 | 汽车 | 数码 | 教育 | 亲子 | 红桥 | 高新 | 分类 | 电台 | 企业 | 招聘 | 发布系统 | 二手房源
天  津  通
发表人: 魏强    提问时间: 2010-12-09 17:30
 标题:河西区友谊路中乒公寓生活热水停供问题
内容:

    河西区友谊路中乒公寓是1999年建成的商品房小区,至2009年中,始终供应生活热水(由天津市热力公司采用地热方式供应),但是,在2009年天津市热力公司单方面停止了生活热水供应,至今未恢复,并声称以后也不会供应了。对此,我们居民提出问题如下:

    1、天津市热力公司单方面停止供应生活热水,是否有上级部门的文件要求?

    2、居民在房屋购置时缴纳的生活热水配套费用是否应退还?

    3、居民自费安装的热水器、管道改造以及相应设施的费用应由谁来承担?

    由于生活热水停供,居民已多次与热力公司发生争执,都市报道也曾经做过相应报道,为了保证居民的正常利益不受侵害,希望给予协调解决。

    谢谢。

回复部门: 损害赔偿    回复时间: 2010-12-10 15:28    是否超时:

尊敬的魏强网友

您好,对于你提到的问题答复如下:

1、  供水公司不能单方面就停止供水,如果确需停水,也需要向供水管理部门报告。

法律依据:《天津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第21条:供水企业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不得擅自停水。供水企业进行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确需降压或者停水的,应当提前向供水管理部门报告。连续停止供水超过十二小时的,应当报供水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供水补救措施。在降压或者停水四十八小时前,供水企业应当将停水时间和范围向社会公告。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能正常供水的,供水企业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户,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并向供水管理部门报告。”

2、  如果供水公司确实今后不再供应热水了,您可以向开发商或者供水公司根据生活热水配

套设施的使用年限和供水合同约定,主张退还部分的生活热水配套费用,因为毕竟热水配套设施已经使用了10年了,全部退还不太可能。

3、  如果确实是因为供水公司无故停止供水,造成您的经济损失,您可以向供热公司主张经

济赔偿。其中您提到的热水器等设施可以作为经济损失,但应在折算使用年限后进行计算,而不可能全部赔偿。

4、  建议您还是尽量和供水企业进行协商,或者要求供水企业管理部门协调解决,以此早日

解决居民的用水问题。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程新霞 律师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知法行天下 有事我来帮 《律师帮办》栏目开通
·供热温度未达标 用户向消协投诉获赔当年供热费
·交通事故提起诉讼问题
·律师剖析:铁道部“新规”或有违《合同法》
·66岁“碰瓷王”获刑七年 骗钱12万元认罪不认赔
·因地滑使顾客摔骨折属安全瑕疵 酒店应承担责任
·教育服务质量未能达到要求 合同解除并且需退费
·扫除威胁社会定时炸弹 公安部大力开展缉枪活动
·因使用商品而受到人身损害 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结婚照胶卷被损坏 数码冲洗店应赔偿精神损害费
关于北方网|广告服务|诚聘英才|联系我们|网站律师|设为首页|关于小狼|

Copyright (C) 2000-2017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