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户籍地办理了灵活就业,期间在外地工作,外地的单位也缴纳了五险,但在天津的灵活就业没停,因为新政实施前,只转个人账户的,不算累计年限,为了累计年限,没停。
请问两地重复时间段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如何让转移,计算。
尊敬的网友:
您好!社会保险重复缴费年限不能重复计算。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