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县大邱庄镇所有公司,所有工人工作时间都是12小时以上,从来没有休息日。双休日那是想都不能想。所有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从来就没有放过假。
每天的休息时间根本就不够,请问领导,这符不符合规定,如果不符合请领导调查,纠正。
尊敬的网友:
您好!因特殊原因用人单位安排延时工作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职工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因受理程序的要求,我们不能在此直接受理,希望得到您的理解。监察受理热线电话12333.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