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无学位证),27周岁,现已在开发区注册企业工作三年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单位已经为我上缴五险一金。另于2008年购房并已经结婚(丈夫为天津户口)。原户口为辽宁省沈阳市城市户口。
象我这种情况,是否符合天津人才引进政策?如果符合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在哪里办理?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12月8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与我市注册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在津有落户条件,可到公安机关按人才引进政策申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