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本人刚刚在天津参保,现医保卡要六个月以后才能使用,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个人垫付医药费吗?如果能报销我是到社保中心还是到人才中心去报销这部分医药费呢?(我是在河西北方人才办理的参保)这个报销得流程是怎样的我都需要准备什么?
尊敬的网友:
您好!社保卡未下发前职工可以申请临时卡联网结算,也可以垫付医疗费用后报销。在用人单位就业的职工通过用人单位申报医疗费用。失业人员通过档案存放地申报医疗费用。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