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军军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室立即责成区物业办公室再次与瑞益园物业进行沟通。要求物业服务公司再次联系车主,做好解释工作,将车停放在其他安全地方。依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一条“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应当确保消防通道和道路畅通,并征得业主大会同意。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停放的具体管理办法,由业主大会决定并公示”。
目前,瑞益等瑞景地区6片经济适用房因尚未交接给我区,仍有市安居办负责。我区一直在与市有关部门进行沟通,争取早日落实管理权问题。2010年1月18日,天津市国房局召开了北辰瑞景居住区瑞宁嘉园等六片经济适用房项目配套移交和后期管理专题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津国土房纪[2010]10号)要求由市安居办牵头,就北辰瑞景居住区六片经济适用房项目配套移交等问题与北辰区政府进行协商,尽快就该居住区属地化管理等问题达成一揽子协议。但至今未能未实现移交和接管工作。我们将继续关注这一问题,加大与市有关部门的协调力度,争取早日根本解决管理权限问题,为小区建立居委会等事宜扫除屏障。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办公室
北辰区房管局
2010年12月8日
尊敬的王军军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室已根据了解情况,给予您简要答复。如有进一步咨询或诉求,可直接与区房管局物业办(26817784)进行沟通,工作人员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给予妥善答复和处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办公室
2011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