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区领导:
您好!我2005年前在福建参保5年,06-07年天津打工,把福建的保险转到天津,07年回山东打工,再将天津保险转移养青岛时,发现福建5年参保,在天津不算工龄,只把参保金额转到天津(户口一直在山东),不知怎么办,求领导给想个办法,非常感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07年办理转入社保关系时,因您不是天津市户籍,所以我们不进行视同工龄的审定。目前您在户籍地山东省参保,请向当地咨询养老保险问题。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