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同样是津南区整改,为什么山河拆迁政策中独生子女就有说法,何庄子就没有呢??
您好,来信收到。您所提出的问题我们已及时反馈双港镇政府。据了解,双港镇房屋拆迁安置方案中没有涉及独生子女政策问题,土地整合安置
补偿方案中明确,凡2007年12月31日前具备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村民每人享受15平米经营性住房,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胎生育的,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在缴纳了社会抚养费后,户籍部门准予上户口,应该依法享有公民权利和待遇。
希望您一如继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各项工作,为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区政府办公室
201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