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津南区双港镇何庄村居民。20多年前,村委会大力宣传优生优育,一家只要一个娃,在当时农村人独生子女观念不是很强的情况下,即使第一台是女孩,父母也响应国家号召,积极配合计划生育推掉二胎指标。(这在当时20多年前,独生子女是女孩的家庭基本上村子里没有两三家)可是,到如今,村子平改,没有二胎指标偷着生孩子的倒有人口面积,相反主动配合国家计划生育响应号召的人口面积明显吃亏,只有那一纸光荣证书和当时退二胎的奖励保险(60岁以后,每月35元)在现在物价飞速上涨的情况下,拆迁政策中居然漏掉了这些曾经响应支持国家政策的没有文化的农户政策!希望有关领导能够重视本人提出的这个问题,以免让那些曾经支持响应号召的人伤心,那样的话,以后的农村计划生育将没法正常进行了。
您好,来信收到。您所提出的问题我们已及时反馈双港镇政府。据了解,双港镇房屋拆迁安置方案中没有涉及独生子女政策问题,土地整合安置
补偿方案中明确,凡2007年12月31日前具备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村民每人享受15平米经营性住房,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胎生育的,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在缴纳了社会抚养费后,户籍部门准予上户口,应该依法享有公民权利和待遇。
希望您一如继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各项工作,为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区政府办公室
201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