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小小协勤”网友:
您好!您所咨询的关于“咨询工资待遇”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已责成区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待有确切结果后我们将再次向您反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尊敬的"小小协勤"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关于"自己的工资待遇"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经查,区综合执法局协勤人员全部为区人事局、劳动局招录人员,工资执行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工资标准(每月920元)。
自2009年以来,区综合执法局为彻底解决人员少、任务重的实际情况,临时雇用临时工对城区主干、里巷道路两侧的乱贴乱画现象进行清除规定每人每月800元,并随着任务量的增减进行人员调整。此类人员只是临时雇用人员,并非正式的协勤人员。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