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反映一下,我们夫妻双方生了一个女孩,我是非农业,我妻子是农业,可到了上户口的时候,我所在的钰华街道办事处限制我们上户口,说是只要双方有一个为非农业,孩子的户口就必须虽非农业,农业的不给办,现在钰华街就是不给盖章,已经好几个月了我们的户口还是上不上,国家规定随父随母自愿的,可到了钰华街怎么就变了。钰华街说这规定是宝坻拆迁办下的文件,可我找到拆迁办他们说从来就没这规定。难道政府就是这样办事的么,还让我们老百姓活么。再说了上了非农业我们吃什么,我们又没有正式工作。希望政府替我们老百姓说说公道话。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11月2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201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