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红网友:
您好,来信收到。您所提出的问题我们已及时反馈北闸口镇政府,现答复如下:
1、北闸口镇土地整合工作与2008年开始,现已完成5各村,正在进行的2个村。北闸口镇2008年10月30日制定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方案规定,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的基本标准是: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常住农业户口,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居住、生产、生活、具有土地承包经营资格的人员。鉴
于实际情况,对于本镇村民子女因上学转非非农业,毕业后至今无正式工作的,作为特殊情况给予照顾,享受劳动保障待遇。对外镇嫁入的非农业媳妇及其
婚生子女(落地非农业)不在此范围内。
您本人为本镇村民子女,因上学转为非农业,享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劳动保障待遇。您的妻子为外镇嫁入非农业人口及婚生子女(落地非农业),不
享受村民集体经济成员待遇。
关于租房费的计算方法,在拆迁补偿规定中提出:租房费可按房屋间数计算也可按具备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口计算。非农业人口不享受按人
口计算租房费的待遇。
2、北闸口镇东右营村土地整合工作于2008年8月进行。该村制定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方案,是经过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的。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的基本标准时: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常住农业户口,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居住、生产、生活、具有土地承包经营资格的人员。鉴
于实际情况,对本村村民子女因上学转为非农业,毕业后至今无正式工作的,作为特殊情况给予照顾,只享受劳动保障待遇。因此婚生子女因出生后即为非
农业户口不具备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在该村土地整合中,不享受任何待遇。
希望您一如继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各项工作,为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区政府办公室
201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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