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社保局的领导: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在塘沽上的生育险,怀孕后回老家生育,可以得到医疗补贴,生活津贴,还有可以医疗报销吗?还有就是生活津贴是几个月的?生育险的条件是什么?谢谢您,请您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本市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有特殊情况不在本市定点机构生育,需要得到参保社保分中心的批准,建议与具体参保分中心进行沟通。正常生育或妊娠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没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30天生育津贴。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