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私营的,从09年11月6日开始上班,每周日休息,前三个月1000元+100元全勤+每天6元饭补;之后转正,工资变为1200元+100元全勤+每天6元饭补+五险,可是一直都没上保险,直到现在也没上,但是每个月补发给我432元的保险钱。
问题:我的工资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了吗?今年新规定的煤火费,是不是社保规定的每个公司都要发的啊?多少钱啊?
尊敬的网友:
您好!目前我市最低工资标准920元,劳动者所得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发放冬季取暖补贴和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冬季取暖补贴335元,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185元。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不得以支付现金的方式代替保险的缴纳。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