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69年到沧州知青退休后户口于2004年迁回天津,但医保始终在沧州市原工作单位缴纳,在天津市内使用极不方便,生病住院的费用基本都不能报销。我想咨询是否可以将在河北省缴纳的医保迁到天津继续缴纳,若不能迁回,我应怎样使用医保能是我得到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