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瑞益业主: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你反映的情况,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了解情况,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现网上答复如下:
一、关于7号楼停放的大卡车问题,物业服务公司已经联系车主,做好解释工作,将车停放在其他安全地方。
二、瑞益园项目的规划设计无地下机动车库,设计了7个地下室(包括地下设备间),目前启用了3个为自行车存放处,物业服务公司保洁部门使用1个、小区园林绿化队使用1个、小区原施工单位使用2个。
三、依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擅自改变住宅房屋使用用途、随意占用共用部位、损坏共用设施设备、侵占或者毁坏绿地树木和绿化设施、侵占通道、拒交物业管理服务费和专项维修资金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业主大会对侵害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信访人所提个别业主栓对讲门现象,建议小区业主召开业主大会商议解决办法。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办公室
北辰区房管局
2010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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