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人力社保局领导:
我产假四个半月结束上班,按规定单位应该停发工资,由社保中心来发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单位并没有停发,所以现在单位让我现在将社保中心发的四个半月的工资交回去.请问到底应该交单位的发的工资还是社保发的工资,社保发的是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职工享受四个半月产假期间,由用人单位发放产假工资。社保部门发放的生育津贴是补贴给用人单位的待遇。如果生育津贴高于产假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将高出部分发给职工。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