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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愤*   提问时间: 2010-11-10 18:15
 标题:新农村建设中地上物补偿的金额如何确定
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作为黄庄街的一员,我想说说对黄庄街地上物赔偿事宜的看法。

国家建设新农村我们举双手拥护和赞成,这是件利国利民的好事情,却让某些人给玷污了,我们百姓原本辛辛苦苦栽种的树赔偿却少得可怜,有的人插树枝却能得到10几万甚至是10多万的赔偿,真的很不公平?

上次的答复中提到“地上物补偿工作是经区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实地踏勘清点地上物,村民每户都有现场登记确认表,补偿标准也是职能部门根据相关定价标准确定的”,可我们确认的只是数量而不是价格,我想问补偿金额是怎么确定的,数额是多少?

    在这里我深深的向您表示谢意!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0-11-18 17:42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督查室

2010年11月18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按照武清区委、区政府的安排,我局与黄庄街道办、区林业局、被征地村委会组成工作组,在2010年7月对黄庄街北寺村地上附着物进行清点、登记,并经被征地农户签字确认,按照武清区统一征地补偿标准进行测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由我局统一拨至黄庄街道办,由街道办按照实际情况统筹分配至被征地农户。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区国土资源分局

 2010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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