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马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你反映的情况,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了解情况,现网上答复如下:
1、依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业主、开发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书面告知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书面告知后一个月内,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核实并组织、协调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2、绿地斑秃问题:信访人反映的草坪斑秃和树木枯死问题存在,绿化仍在开发商的保修期内,开发商已承诺草坪铺装树木补种工作明年春天进行。喷水池问题:由于项目开发商没有设计安装进排水系统和电源系统,物业公司向开发商提出整改意见,由于喷水池不符合要求物业公司未接管。
3、关于圈占绿地养鸡鸭、大型犬等问题,探景园有一户业主在自己的小院内养有鸡鸭,物业服务企业对此与该业主沟通,劝其限期改正,并下发了整改通知单。同时,我室也责成瑞景街、当地派出所加强巡查监管,妥善处理饲养鸡鸭和圈养大型犬的问题。
4、地下车库问题:目前已开放一个地库,西区地库因开发商未移交,暂未能启用。
5、小区大门门禁问题,因开发商未设计门禁系统,目前盛世物业公司正研究可行性方案。
6、依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实行酬金制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至少每季度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支情况。”对实行包干制的物业服务企业未规定公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支情况。经查该小区物业服务实行包干制。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办公室
北辰区房管局
2010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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