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镇某村村民,现我村正在进行土地整合工作,我们也响应政府的政策配合土地整合工作。我和我爱人都是在上学期间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但参加工作后户口都在本村而且始终也都在本村生活,孩子出生后直接就是非农业户口。请问向我这种情况,我孩子是否能享受有关土地整合的补偿,有什么政策依据,请告知。谢谢!
您好,来信收到。您所提出的问题我们已及时反馈双桥河镇政府。据了解,由于您的孩子是属于出生后直接上的非农业户口,虽在本村居住,但不具备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所以在土地整合过程中,不享受其经济组织相关待遇。
希望您一如继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各项工作,为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区政府办公室
201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