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津南供热办对于补建供热工程建设费(及暖气初装费、或叫增容费)的收费标准为:按照建筑面积每平米157元收费,80平米的房就将近13000元,而这一收费项目国家早已明令取消:
从政策层面看,以政府行政方式继续向用户征收热力入网费,明显违背国家相关规定。原国家计委、财政部曾于2001年4月16日,发布《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通知》。在这个通知中,共计明确取消了43项与住房建设相关的收费,其中“取暖集资”属于其中之一。为了规范这一政策的落实,2002年4月19日,新华社公开发布了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供热增容费”有关问题的复函,称:一些地方在国家明令取消“暖气集资”的情况下,变换名目收取性质类似的供热增容费,属于价格违法行为,应依法予以查处。
再从法律层面看,我国2004年开始实施的《行政许可法》第13条规定,凡是“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行为,均不实行行政许可。按照这一原则,类似城市供热等运营行为,明显属于企业经营模式,尽管有不少困难,但仍可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去解决,可以说越早越主动。我们现实的情况是,正是由于城市建设中供热市场化程度低,才导致政府长期予以行政干预或保护,其结果是,行政干预市场,百姓无偿集资,企业依赖政府的观念不断增加,市场意识越来越淡漠,形成目前城市供热经营中政府、企业、用户几方都有怨言的结局。
百姓利益无小事,为民谋利无止境。希望津南供热办顺应市场和形势的变化,尽早取消暖气集资费这一关系民心的不合理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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